培育法治信仰 推进法治河南建设

综合
关注原标题:《培育法治信仰,推进法治河南建设》
梁静 胡经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450002)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历史成就作出了精准概括,并对未来五年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作出了部署,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凸显了法治建设事关根本的战略地位,又明确了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任务。回顾法治建设的进程,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号召”。经过近三十年的艰苦探索,我国的法治建设已经由粗放式,重数量发展阶段逐渐转入精细化,重质量发展阶段。法治所蕴含的人权、平等、公平、契约、权力制约等观念也得到社会各界的接受。在经济规模日益庞大,利益诉求日趋多元,社会治理日益复杂,群众法治意识日渐浓厚的今天,推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从“人治”到“法治”标志着国家治理水平的显著提升。因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了推进法治建设,我们进行了种种探索,“送法进工厂”、“送法进学校”、“送法进社区”再到“送法进乡村”,法治宣传的力度越来越大。权威媒体表彰年度法治人物,组织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社会各界录制法治情景剧、法治短视频,借助现代传媒手段传播法律知识,让法治思想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走入人心。
然而,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和对现实生活的审视,舆论普遍认为,我国法治建设还有一些不足,法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一些以权压法现象屡见不鲜,种种潜规则横行无忌,一些人钻法律空子并为此沾沾自喜,执法者的选择性执法和群众的选择性守法并行共存。2015年,《检察日报》社与检察日报新媒体工作室曾联合发起过一项社会调查,发现一些法律在生活中难以落实。例如,“常回家看看”难以换回子女孝心,妇女平等就业难以落实,“带薪休假”名存实亡,个人信息保护几乎沦为一纸空文,公共场所禁烟遭遇尴尬,“禁止体罚,虐待儿童“威慑力不足,”恶意欠薪“得不到相应制裁等等。具体到河南省来说,重人治,轻法治;重结果,轻程序;重信访,轻法律这些观念仍在一些群众心中存在,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瓶颈。
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地方法治建设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法治建设搞得好,地方形象才能树的好。地方的法治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国家的整体法治状况。十多年前北京大学的朱苏力教授就提出,空间问题、时间问题、传统问题是中国法治化不能回避的三个问题。我国地域的辽阔,带来了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如果细心观察会发现,东部经济发达省份法治观念强于中西部省份,城市居民法治观念强于农村居民。传统文化对于群众的影响也不容忽视。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治传统很少”。传统观念的扭转不可能一蹴而就,法治意识、法治信仰的培育需要时间的积累。所以法治建设就必须因地制宜,结合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特点。南京师范大学的公丕祥教授在《区域发展进程中的文化传统影响》中,曾撰文写道“在当下中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个重要且可行的战略与策略选择,乃是扎实有效地加强和改进法治区域建设,推进区域法治发展”。由于受到不同的经济结构和社会发展水平影响,当代中国不同区域间的法治发展形成了历史的差异性,这些都是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在法治建设领域的集中体现。充分认识这一基本的法治发展现状,有助于我们科学把握当代中国的法治国情特点,并进而谋划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与策略问题。
法治河南建设正是这一思路的体现。在法治河南建设中,我们要深入揭示地方法治发展的文化机理,研究区域法治发展与文化传统之间的内在关联。河南作为中华文明的发祥地,厚重的中原文化为法治发展提供了深厚的底蕴。在中原这片大地上,子产、李悝、商鞅、韩非、李斯、申不害都曾在这里生活,孕育出了传统法治文化资源,这既是我们建设法治河南的资源和财富,也是我们探索法治建设的动力。我们建设法治河南,离不开对传统法治的扬弃,更需要立足现实。当前,河南省既有郑州这样的新一线城市,也有贫困的豫东、豫南乡村,这就决定了法治河南建设必须因地制宜,走出一条符合河南实际的法治发展道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当前,法治河南建设存在三个问题: 法治河南建设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节奏不同步;法治河南建设的制度体系与实施体系匹配度不高;法治河南建设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契合度不够。为了有效推进法治河南建设,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努力:
1、法治河南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任何国家的法治建设都不可能在一盘散沙的状态下建立起来,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国家,推进法治建设,就必须有一个集中统一的部署。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形成的,也是为宪法所明确规定的。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为建设高水平的法治河南,就必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要实现党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有力地推动党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法治河南建设的正确方向。
2、法治河南建设应强化法治信仰培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铭刻而在让人民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法律的权威源自群众内心的拥护和真诚的信仰,这是法治建设的关键。西方法谚“管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律的生命在于落地执行,在于进入广大群众心中。法学家徐显明曾经在全国两会上呼吁,让法治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当全社会都把法治当成一种生活方式的时候,法治中国就会形成。法治成为生活方式的真正动力在哪里,既不是监督,也不是奖励,更不是惩戒。否则《道路交通安全法》推行多年,也不至于仍出现闯红灯,道路逆行等违法事件。知识产权宣传了多年,盗版图书仍然猖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真正动力来源于法律信仰。历史早就证明,没有人民的法律信仰,就没有法律的权威和生命。
法治河南建设的关键是法治信仰的培育。实践中出现一些杂音,“经济要发展,法律靠边站”、“就是要不断突破法律,经济才能更好的发展”、“法治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等等”。这些错误的观点说明法治信仰培育的重要性。普法活动推进这么多年,为什么仍然出现法律悬空,制度空转现象?为什么一批批拥有法学专业硕士、博士学历的官员锒铛入狱,原因就在于法治信仰没有真正建立。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法治信仰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石。只有对法治有着发自内心的信仰,才有可能形成法治思维,才能主动运用法治方式;对于普通群众来讲,只有发自内心的拥护法律,法治才会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作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如果每个家庭都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那么法治社会建设就能顺利推进,法治河南建设就具备了坚实的基础。
3、法治河南建设的难点在于法治政府建设
在我国80%的法律法规由政府直接执行,80%的公务员在政府部门工作。政府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在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然而,由于法律工具主义的影响,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中,我们缺少尊重法治的传统。建国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缺少严格执法的做法。受这种传统观念和习惯的影响,造成法治政府建设成为法治河南建设的难点。试想一下,如果行政意志与法律较劲,执法者奉行“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广大群众又怎么会选择法律?中国政法大学的卞建林教授认为,法治的要义在于治权。而治权首先就应该是依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应该是守法政府、民主政府、透明政府,并遵循“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要求,作到一切公权力运行的法治化。只有政府带头守法,才会形成全民信仰法律,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
(本文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题项目《法治河南建设研究》(编号2022ZT45)阶段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