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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300万,平顶山发文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大河财立方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 刘安琪

为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继《平顶山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之后,平顶山再次发文加码这一领域。

11月27日,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围绕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支持试点示范建设、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八大方面,出台14条具体措施,尤其在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和开展试点示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真金白银的奖励、奖补措施。

《若干政策》指出,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对实施“机器换人”、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采取后补助方式。对企业智能化改造(机器换人)项目的设备投入,按照实际完成投资,(以发票为准)给予不超过30%(含)的财政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含);对经省、市认定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支持试点示范建设,对获得国家产业集聚区智能化试点示范、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方向)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制造业“双创”平台、大数据产业发展等试点示范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省级智能化示范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方向)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获得国家、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的,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在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方面,鼓励各类主体建设工业互联网、制造业“双创”平台、工业云平台、协同创新设计平台、融合发展集聚平台(智能制造“示范区”)等融合发展平台,对列入国家、省级试点示范的平台类项目,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

此外,《若干政策》提出,鼓励平顶山市优势企业单独或联合科研机构在境外通过新建、入股、并购等方式建立智能制造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同时,要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建立智能化改造企业“白名单”,金融机构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制定专项支持政策;鼓励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对智能装备制造、应用等企业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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