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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地震局原局长田辰被双开 与婚外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

据洛阳市纪委消息,日前,经洛阳市纪委常委会、洛阳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洛阳市地震局原局长田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称,经查,田辰在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多名私营企业、下属单位负责人所送礼金、购物卡。违反生活纪律,与婚外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悉,2016年10月17日,洛阳市纪委曾发布消息,对洛阳市地震局局长田辰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一事进行了通报。记者留意到,2016年9月23日,洛阳市政府发布了一则人事任免通知,决定任命田辰任洛阳市地震局局长,免去其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这则人事任免通知的落款日期为9月19日。

公开资料显示,1964年12月出生的田辰,系河北昌黎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1年9月至1984年6月在河南省交通学校学习;1984年7月至1991年3月任洛阳市交通局办事员、科员;1991年3月至1993年3月任洛阳市交通局计划管理科副科长;1993年3月至1997年8月任洛阳市交通局计划管理科科长;1997年8月至1998年2月任洛阳市交通局计划统计科科长;1998年2月至2003年3月任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03年3月至2005年7月任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区委常委、副区长;2005年7月至2006年5月任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党委副书记;2006年5月至2008年2月任洛阳高新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08年2月至2016年9月任洛阳高新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 。

据悉,在任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期间,田辰具体工作分工为负责国土管理、城市规划及建设、土地规划监察、房产交易、物业、城市公用事业管护、环境保护、城市防汛、人防、防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创模、开发建设、城中村改造、“退二进三”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城市监察管理局、开发建设工程局、洛阳高新实业总公司、六期开发建设指挥部、七期开发建设指挥部、房屋征收和补偿中心、洛阳高新区供热中心。协调联系环保分局、供电公司、水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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