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街头乱贴小广告拟最高罚五百元 雇人贴罚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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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刘长征/文 沈翔/图
街头胡乱张贴的小广告被称为城市“牛皮癣”。今后,在郑州贴“牛皮癣”的人,将面临最高500元的罚款。6月28日,郑州十四届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郑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表决稿)》(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对乱涂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的行为人,可处以200~500元罚款。经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后,《条例》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后实施。
乱贴小广告最高罚500元
街头乱贴小广告的行为很不招人待见,以前发现这样的行为,一般就是对贴“牛皮癣”的人批评教育,让其自己清理,很少有罚款的处理,也缺乏相关执法依据。
此次表决通过的《条例》规定,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立交桥、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违反这一条,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行为人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500元罚款。更重要的,对雇人贴小广告的广告主还将处以5000元~3万元的罚款。这种处罚标本兼治,凡是给城市脸面“抹黑”的人,谁也逃避不了责任。
在街头散发传单也是一种常见的散发小广告的行为,有些小广告塞进汽车车窗缝里,令不少车主感到厌恶。《条例》对这类行为也有所规范,要求以举牌、摆牌、游走、散发等形式发布户外广告的,不得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产和生活。
以往,街头招牌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行政主管部门会查处、罚款。但是有些时候,店家交了罚款,硬挺着不拆除,往往就不了了之。今后,碰到这种情况,执法部门就要来“帮忙”了。
《条例》规定,街头照片不符合相关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不但要处以500~2000元罚款,主管部门必须依法组织清理。
对于未经许可设置户外广告或者设置期限届满逾期不拆的,主管部门也必须依法组织清理。
临时户外广告不用再向市级部门申请
现在很多行政事项都要求“简政放权”。郑州市户外广告行政审批也趁《条例》制定,下放了权利。
《条例》草案中曾提到临时性户外广告的审批部门包括市、县(区)两级。表决通过的《条例》将一般性的临时户外广告审批权下放到了县(市、区)级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只有跨区设置和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需要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的,才需要向市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