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机动车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扣3分罚200元
映象网-东方今报
关注从即日起,郑州市将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严管重罚,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行经斑马线不减速的处50元罚款、扣3分,对行经斑马线遇有行人正在通过不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扣3分。□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玮 通讯员 孟繁勇
不礼让斑马线处罚没商量
7月13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东明路与政四街交叉口看到,郑州交警一大队民警正在对通过路口斑马线的机动车进行摄录取证,一位推着轮椅的老人从东明路路西沿斑马线准备到路东去,走到路中间时,沿东明路由南向北驶过来一辆车号为豫AT9112的绿色桑塔纳出租车,该车看到老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既没有减速也没有停车让老人通过,而是向右打了一把方向,避开老人从老人前开了过去,随即站在路口北侧的交警张刚将该车拦下。
“同志,请出示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知道为啥拦你吗?”张刚问出租车司机。 “不知道,我没违章啊,难道是我没有避让正在斑马线上过马路的老人?”面对交警的询问,出租车司机似乎感觉到了问题所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的规定,对你处200元罚款和一次扣3分的处罚。”虽然出租车司机一直请求从轻处罚,但是张刚还是对其开具了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
缓慢通过不算“礼让”
据交警张刚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对于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没有减速的,处50元罚款扣3分;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没有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扣3分。
张刚表示,“礼让斑马线”就是必须保证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通行权。如果行人在斑马线外停止不前或主动示意车辆先行通过时,将不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机动车只要减速通过就可以了。如果遇到行人闯红灯过斑马线,由于行人相较于机动车而言属弱势,因此机动车仍应减速让行。另外,斑马线上机动车缓慢通过不算“礼让”,同样要被处罚。现在许多驾驶人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看到行人后,有“礼让行人”的意识,采取了缓慢通过方法,这样做其实是不对的,正确的做法是在无信号灯的路口,看见前方的斑马线应该先减速,确认行人要通过时停车让行。 “车让人”,让出一片安全和秩序;“人守规”,守出一份理解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