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男子酒驾撞死人竟不知 主动投案判刑两年
摘要: 那天一早醒来,他发现自己不是躺在床上,而是趴在车里搂着方向盘睡着了,抬头望去,车外是几棵被撞倒的小树,还有一片倒伏的麦苗。他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这里。2015年12月26日那天,在宋某的回忆里像是一场梦。
那天一早醒来,他发现自己不是躺在床上,而是趴在车里搂着方向盘睡着了,抬头望去,车外是几棵被撞倒的小树,还有一片倒伏的麦苗。他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这里。
头天晚上,他先是和人喝了不少白酒,之后又驾驶新买的轿车到朋友焦某家玩耍。好客的焦某又拿出了干红葡萄酒款待,两人边喝边聊,不知不觉又喝下去不少酒。由于白酒与红酒混喝,宋某驾车离开后,酒劲很快上头。迷迷糊糊中,他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没想到一觉醒来,竟然在这么个陌生的地方。
宋某打开车内导航,发现自己在县城西边的高速引线附近,看来头天晚上自己是驾车向与家相反的方向行驶了。
他下车查看,发现车前保险杆掉落,右侧倒车镜、车前牌照均没了。他以为是撞到树上了,便依靠导航将车开到了社旗县联通公司附近,找到朋友薛某,讲述了事情经过后让薛某送他回家睡觉。
躺在床上,渐渐清醒的宋某突然觉得心里不踏实,如果车单单撞到树上,应该不会损毁这么厉害。会不会还撞到别的地方了?如果撞到了人怎么办?越想越害怕,他赶忙又找到薛某,两人一起沿着他昨晚可能经过的路线查看,并在附近的村庄打听,看有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打听了一圈,没有任何结果。
宋某还是不放心,当天下午,他又到县交通指挥中心打听附近有没有交通事故,有没有车撞到人的报警记录。被告知没有后,他还是放心不下,晚上回到家后翻来覆去睡不着,担心事故还没有被人发现。
12月27日,他又和焦某一起到高速引线附近打听、查看,还是没有结果。宋某又托交警队的熟人打听,得到的结果是12月25日发生的事故,当天都已调解完毕,没有人员伤亡发生,宋某的心里这才稍微舒了口气。
12月28日12时许,社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县城西边新公安局对面绿化带内发现一具尸体。民警根据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报告断定,该起案件为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宋某得到消息后,担心是自己所为,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他如实陈述了饮酒后驾车的详细经过,称可能酒后开车撞死人了,但具体情况又说不清楚,请派人调查,如果确实撞死人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接案民警详细询问后确定,宋某所述应与刚刚发现的这起交通肇事案件有关。
后警方查明,宋某酒后驾驶轿车回家,途经红旗路西段时,因醉酒不能辨别回家道路,行驶至社旗县赊店镇红旗路程营路段时与步行的朱某发生碰撞,造成朱某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宋某饮酒失忆,驾车离开现场。
2016年2月5日,经社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社旗县法院依法审理了宋某交通肇事案。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各项证据显示,宋某在事故发生后虽然离开了事故现场,但其离开事故现场不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和目的。从其酒后驾车的行为看,其供述称,案发当晚醉酒失忆,完全不记得发生事故的情况,第二天醒来后发现自己在红旗路西段新酒厂附近的树林里。现场勘查笔录证实,案发当晚宋某驾车发生事故后,又行驶到袁某家的林场,且车辆停在林场中,剐蹭严重,现场遗留大量汽车碎片和前车牌,据此可以看出宋某当时处于严重醉酒状态;从宋某醒酒后的行为看,第二天宋某发现其所驾驶的车辆有碰撞痕迹,认为其可能驾车肇事,便与朋友薛某、焦某两次驾车查找事故发生地,并与交警大队民警联系询问案发当晚是否有事故发生,还拨打110电话询问案发当天是否有人报警,但均未发现有交通事故发生。两天后,受害人尸体被发现,宋某得知后便及时投案,其供述得到了相关证据的证实。被告人宋某肇事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事故发生后,已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各项损失60余万元,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记者 李晓玉 通讯员 宋德明 宋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