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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坐校车家长得掏钱 鹿邑县一学校被指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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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于扬 李玉坤 文图

核心提示 早在2014年,我省就推出了《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其中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

然而在鹿邑县,一些学校却让家长掏钱“购买”校车服务。在该县生铁冢乡启蒙小学,早在今年春季开学就收取了每生200元的校车服务费,但这两天学校再次通知收取每生500元校车费,否则,孩子由家长自行接送上学。对此,家长们议论纷纷,认为这是学校变相乱收费。

记者采访时,当事学校负责人回应称,原有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现在超载查得严,只能收钱请校车公司。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校车超载在鹿邑县并不少见,仅3月7日以来,鹿邑县公安部门就查处4起校车超载行为,其中还有两名校车司机无证驾驶。

反映:开学刚收200元,现在加收500元

这两天,鹿邑县生铁冢乡启蒙小学的家长们烦恼不已,因为学校突然通知说,要加收校车服务费。家长们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提供的一份通知上写道,由于原来车辆超员,导致学校需增加车辆,运营成本增大,经广泛调研并经上级领导同意,将校车运行服务费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600元。

这份通知特别介绍说,因为校车已经停运两周,所以减免100元,实际加收500元校车服务费。

“开学初我们才交了200元校车费,这咋又增加500元?”“一下收取500元,这也太多了,孩子上学像打出租车一样”……这份通知在家长群里炸开了锅,大家一致认为学校这样做不合理。

家长们告诉记者,因为目前校车已经停运,他们只能各自采取办法接送孩子上学。前几天降温下雨,大家为了接送孩子不少作难。孩子们的父母大多在外面打工,留守在家的爷爷奶奶只能推着三轮车接送孩子,有的背着孩子步行去学校。

家长们提供的学校通知里还提到,这次加收500元校车费属于“自愿”,缴费后将正常接送;不愿意缴费者,学校退还之前收取的200元校车费,家长自行接送。

回应:收费是为了保证校车不超载,目前已叫停

对此,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电话采访了鹿邑县生铁冢乡启蒙小学的卢校长。据其介绍,之前学校确实收取了每人200元的校车服务费,但那是在校车超载的情况下,现在超载查得严,现有校车满足不了需求,只有加钱请校车公司。

卢校长介绍,鹿邑县教体局开会研究过此事,但没有正式下文,初步意见是把校车服务承包给校车公司,公司收费比学校高,所以要加收费用。也就是说,这笔钱不是学校主动收的,是校车公司收的。

随后,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联系了鹿邑县教体局局长王振言,他没有接听电话,亦没有回复短信。

记者了解到,2014年3月15日起,《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正式推行,其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

今天(3月26日)中午,记者再次采访了解此事的最新进展,鹿邑县生铁冢乡启蒙小学的卢校长说,目前已叫停了收费,经过多方协调,校车公司在不收费的情况下提供了2辆校车,加之学校原有的3辆校车,已经有5辆校车了。

记者将这一消息向家长作了反馈,他们在表示赞许的同时也流露出一丝担忧:“现在是不收费,下学期呢?”

延伸:校车超载在鹿邑成了普遍现象?

采访中,家长们还反映说,校车超载在鹿邑县的很多乡镇几乎是普遍现象,甚至还有的校车司机无证驾驶。对此,一些网上的公开报道,佐证了家长们的反映。

“鹿邑交警”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在3月7日的一次整治中,交警大队接连查获2起校车严重超员违法行为。其中,7日下午3时40分,民警巡逻至鹿郸公路生铁冢乡路段时,一辆车牌号为豫P**555的校车荷载19人,实际载客34人,除了司机和带队老师,32人均为小学生。而且,司机周某还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证。

同一天下午4时,另一辆车号为豫P**155的校车驶入该执勤点,民警检查发现,该车核载19人,实际载客35人,驾驶员邱玉某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证,且准驾车型不符。

3月8日,鹿邑县王皮溜派出所所长韩朋信、民警张超群带领辅警等人,在王皮溜镇小厂行政村王大庄村附近,查获一辆充当校车的面包车。该车荷载7人,实载26人,其中24位是学生。

3月9日下午4时许,鹿邑县杨湖口派出所民警在鹿柘公路杨湖口北头检查时,发现一辆荷载32人的大型专用校车,实际拉载53人。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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