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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有你认识的没!伊川县4月份酒驾曝光

平安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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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曝光台

交通文明

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省级卫生县城创建

增强文明城市创建意识 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伊川交警微信平台

将继续对有损创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进行点名曝光 !

摒弃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通安全提示伊川交警提示: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家庭幸福,请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行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平安才是离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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