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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一业主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 处罚+行拘!

河南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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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21时36分,漯河消防支队珠江路消防中队接到119指挥中心调派,位于燕山路旺旺家缘小区23号楼一楼门洞电动车着火,开发区大队立即调派4辆消防车17人赶赴现场。

21时45分珠江路消防中队到场,由于小区门口较窄,消防车进入困难。指挥员立即带领战斗员徒步几百米跑至起火地点,到场后发现一楼楼道处三辆电动车一辆自行车正在猛烈燃烧,火势较大,整栋楼充满浓烟。

指挥员一边组织人员向楼上住户喊话:关好门窗,请勿下楼;另一边带领两名战斗员进入楼洞把着火电动车抬出,然后带领战斗员沿楼梯进入,逐层打开楼梯间窗户进行排烟,并查看是否有人员被困。

待楼梯间烟气浓度降低后,逐门逐户进行敲门排查,将住户一一护送到楼下,22时06分,经再三确认楼内无住户,火灾没复燃的可能情况下,消防员收整器材装备撤离现场。

经调查,失火原因是该单元楼一楼楼梯拐角处,停放三辆电动车和一辆自行车,其中一辆电动车因充电引发火灾,随后引燃了其余电动车。漯河市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对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开发区派出所对违规停放电动车致电动车起火的车主采取行政处罚,并予以10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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