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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女子与情人约会后遭"陌生人"敲诈 报警称被强奸

今天小编要为大家讲一个很奇葩的警情,

在你决定要读完这个“故事”的时候,

请托好自己的下巴,

不要惊掉了下巴。

同时,

小编也希望大家在看完这篇文章后会有所警示:不是所有的“玩笑”都开得起的。有些玩笑开得起,有些玩笑开不起。稍有不慎就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2019年1月7日,一名张姓成年女子(禹州市人)急匆匆的赶到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报警称:其在禹州市区某宾馆内被一安姓成年男子(禹州市人)强奸,后又在网上被另一陌生男子敲诈勒索。

因案情重大,接报后,大案中队民警立即部署警力展开侦查,经过办案民警十余天缜密侦查,事件真相慢慢浮现出来:张姓女子与安姓男子系情人关系,且通过网络敲诈张姓女子的陌生男子嫌疑最大的竟是张姓女子的情人安某。

为尽快查明真相,还原事实。2019年1月16日,办案民警将安姓男子抓获归案。

经审讯:安某供述,因其手头紧张,就在网上以一虚拟网络身份加其情人张姓女子为好友,并利用该虚拟身份对张某声称自己有安某与张某的开房视频,要求张某向其支付一万元,后“砍价”至三千元,如果不按要求满足其所提条件,就将自己掌握的视频公之于众。后张某迫于无奈遂向对方通过网络支付一千余元钱。内心又惊又怕的张某将此事也告诉了自以为与自己“一条心”的男子安某。安某在张某的强烈要求下,也贼喊捉贼的声称自己也给虚拟敲诈人通过网络转帐一千余元。

2019年1月17日,办案民警将张某抓获,经讯问,张某对自己虚报强奸警情的违法事实也供认不讳。

目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禹州警方依法对安某和张某分别做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和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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