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人还敢逃逸!洛阳交警:看你哪里逃
一天夜里
洛阳市伊滨区掘丁路
一辆自行车被一辆黑色轿车
撞倒了
只见黑色轿车一刻没停
竟然逃逸了!!!
自行车骑行者伤情较重
洛阳交警发布微信追逃令
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追逃!
追逃令:2019年01月15日晚21时52分许,一辆黑色轿车沿伊滨区掘丁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伊东渠桥处与一辆自行车相撞,造成一人重伤,发生事故后,肇事车辆未停车,沿掘丁路由南向北逃逸,望知情者提供线索。


办案单位:洛阳交警伊滨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联系电话:67417122、15729083886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在害人的同时也害了自己,往往要承担更大的经济赔偿和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