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周反腐:郑州市人大原副主任刘焕成被判无期
河南日报
关注五人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濮阳两官员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8月19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博@清风中原 权威发布,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县级检察员张东升、濮阳市自来水公司总工程师王保全(副县级)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信阳两官员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8月20日,据河南省信阳市纪委监察局官方微博@清风信阳 消息,信阳市潢川县人大副主任、党组成员仇登峰;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于德强(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调研员窦敬接受组织调查】
8月18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博@清风中原 权威发布,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调研员窦敬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两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漯河市政府办公室原副调研员安国兴被移送司法机关】
8月21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博@清风中原 权威发布,漯河市政府办公室原副调研员安国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鹤壁市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郭海明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8月19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网站发布消息:日前,鹤壁市纪委对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郭海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郭海明违反公务员法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任职期间与他人合伙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离职三年内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在职期间滥用职权,借用其他单位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违规对自己参与开发的项目进行规划审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多个住宅小区超出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其中,滥用职权问题涉嫌犯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鹤壁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海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人被判无期
据《大河报》8月18日A13版报道,经省高院裁定,同意郑州市人大原副主任刘焕成撤诉申请,平顶山中院对其一审无期徒刑判决生效。
被告人刘焕成,生于1957年7月,2013年8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被逮捕。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3月至2013年春节期间,被告人刘焕成利用其担任郑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郑州市管城区区长、新密市委书记、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就业安排、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银行卡、购物卡、消费卡等,共计价值人民币964.22万元、美元29.55万元、英镑2.2万元。
平顶山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焕成,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刘焕成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全部退赃等情节,遂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焕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检察机关未提出上诉,被告人刘焕成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该案。二审审理期间,被告人刘焕成申请撤回上诉。省高院认为,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刘焕成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裁定准许被告人刘焕成撤回上诉。一审法院判决生效。
一人被“双开”并被判刑
8月21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博@清风中原 权威发布,新乡市红旗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郝春富受贿,经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郝春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封丘县人民法院已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驾公车请客、违规饮酒,一人被处分
8月22日,漯河市纪委监察局官方微博@清风漯河发布消息,8月14日漯河市纪委通报舞阳县史志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俊甫驾公车请客并违规午间饮酒后,舞阳县纪委高度重视,迅速进行核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给予李俊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希望全市广大干部引以为戒,增强自律意识,克服侥幸心理,严防“四风”反弹。
内容来源:大河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网站、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博@清风中原、河南省信阳市纪委监察局官方微博@清风信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