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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多地纪委点名道姓曝光违纪党员干部

摘要: 近期,在省纪委的统一部署下,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查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近期,在省纪委的统一部署下,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查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近日,郑州、新乡、鹤壁等地纪委公开点名道姓曝光了一批违纪党员干部和案例,快来看看都是谁“上榜”了!

郑州:通报9起“四风”和腐败问题

近日,郑州市纪委通报了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上街区峡窝镇劳动保障所孙广军贪污国家财产问题

2013年7月至11月期间,在上街区峡窝镇柏庙村七组商学院占地附属物拆迁补偿过程中,孙广军伙同他人以虚增、虚构土地、附属物的方式,骗取国家财产总额295109元,上街区纪委给予孙广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荥阳市司马村村委会主任秦玉山违规收取计生押金问题

2011年至2012年期间,秦玉山对村内育龄妇女违规收取一胎上环押金、二胎结扎押金,共计99100元。秦玉山对此负有领导责任,荥阳市纪委给予秦玉山党内警告处分,村委将99100元违纪款退回群众。

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胡波收受贿赂问题

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期间,胡波先后四次收受案件当事人2万元购物卡和8万元现金,用于个人消费。金水区纪委给予胡波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牟县前杨村党支部书记王小华、村委会主任杨慧军、副书记杨保新贪污工程款问题

2012年6月,中牟县郑庵镇前杨村小学因年久失修需要改造,王小华、杨慧军、杨保新等人指示工程方虚报工程造价款,向郑庵镇政府申请拨付118655元,除向工程方支付68000元外,三人将剩余50655元私分。中牟县纪委给予王小华、杨保新开除党籍处分,三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野王村支部委员王长明贪污、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09年至2013年期间,野王村村两委将本应纳入法定账簿的村集体围村林地防风治沙补助款28815元和村集体预留土地粮食补贴款7933.36元转为账外,私自设立“小金库”,随意支取,王长明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同时王长明个人侵占集体林地防风治沙补助款5610元。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纪委给予王长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新密市赵沟村党支部书记姜振敏违规收取村民小组费用问题

2011年3月至2012年2月,新密市水利局无偿拨付赵沟村11台水泵,赵沟村在发放水泵过程中,违规收取部分村民小组费用共计15000元。姜振敏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新密市纪委给予姜振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郑市史垌村村委会主任赵丙灿侵占集体资产等问题

2008年8月,赵丙灿将该村土地承包租金10000元据为己有。2012年至2015年间,赵丙灿从“三资”中心套取村级经费8000元据为己有。新郑市纪委给予赵丙灿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惠济区惠济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广斌违规乱收费、用集体资金组织旅游问题

马广斌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惠济桥村违规向村民收取计划生育管理费及绝育手术押金、建房押金、测量费及绿地承包费,惠济桥村两委会给村组干部发放价值共计16850元实物福利,组织村组干部利用集体资金旅游,共花费28300元。惠济区纪委给予马广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原区段庄村第三村民组组长刘万兴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问题

2006年5月,刘万兴与人合伙非法占用段庄村集体土地用于建厂房。刘万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乡:通报4起“四风”和腐败问题

延津县僧固乡梁僧固村原党支部书记梁洪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件

近日,新乡市纪委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凤泉区大块镇政府原主任科员赵光法,经济发展办公室原副主任吴映雪、郭建强贪污案件

2011年至2013年,梁洪玉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村13户的5.3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代领后,按标准发给其中4户1.6万元,发给其余9户的1.48万元未按标准发放,剩余2.22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个人使用。2015年7月,延津县僧固乡纪委给予梁洪玉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责成将2.22万元违纪款退还危房改造户。

封丘县城关镇万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立功、村会计张明旗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

2007年至2013年逢春节期间,赵光法、吴映雪、郭建强向辖区内部分企业收取安全生产风险金。后将所收取风险金中的6.68万元私分。2014年7月,凤泉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赵光法有期徒刑三年,分别判处吴映雪、郭建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2015年1月,凤泉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赵光法、吴映雪、郭建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原阳县太平镇虎张村原支部书记张克喜、村委会主任吴祖顺、村会计杨思杰虚报项目、挥霍浪费集体资金问题

2009年至2014年4月,封丘县城关镇万庄村将收到的封丘县邮政局新址东临征地款17.07万元,封丘县公路局占地赔偿款28万元和修下水道款30万元,文苑小区、世纪花园小区、县国土资源局、县邮政局四个单位公共设施款共4万元,和张立功个人向村委借款5万元,共计84.07万元未纳入村财乡管,全部列入村内开支;并以虚假名义分8次领取该村村财乡管资金79.51万元,严重违反财经纪律,2015年2月,封丘县纪委给予张立功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张明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1年原阳县太平镇虎张村在申报修路项目及2012年项目建设过程中,以跑项目为由挥霍浪费村集体资金9.96万元。2011年、2012年该村以修路、安全饮水和村容村貌治理为名两次虚报冒领一事一议项目资金14.57万元,其中10.95万元用于还村集体旧账和村两委其他开支,严重违反财经纪律。2015年6月17日,原阳县纪委给予张克喜、吴祖顺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杨思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鹤壁:通报5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鹤壁市纪委通报了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淇县高村镇二郎庙村原党支部书记李西安、原村委会主任王连勇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

2014年8月,陈国平伙同陈新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挪用村民征地补偿款30万元,借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2015年5月,经浚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陈国平、陈新礼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7月,因犯挪用公款罪,浚县人民法院判处陈国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陈新礼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淇滨区钜桥镇邢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邢清艳套取征地款、机井补偿款和迁坟补偿款问题

2013年上半年,李西安、王连勇在鹤淇产业集聚区富士康生活区项目政府征用二郎庙村土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合伙套取征地附着物补偿款10万元予以私分。2015年3月,经淇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李西安、王连勇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山城区石林镇大磨屯村村委会主任侯海峰收受贿赂问题

2014年3月至4月,淇滨区钜桥镇路屯社区一期、二期工程陆续开始征地,邢清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增加征地亩数的方式,将自家被征7亩土地增加为7.6亩,套取0.6亩土地补偿款23076元;在自家被征土地附着物补偿清单上伪造一口26米深的机井,套取机井补偿款3500元;以其堂兄弟邢某某的名义伪造四个一墓双棺相关资料,套取迁坟补偿款7200元。2015年9月,经淇滨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邢清艳开除党籍处分。邢清艳因犯贪污罪,被淇滨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鹤山区鹤壁集镇中杨邑村会计田爱云违反规定收取低保户手续费问题

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侯海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不符合低保对象的5名村民办理低保手续,收受好处费共计1000元;为村民郭某某在村口非法建设养鸡场提供帮助,收受郭某某现金1500元。经山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侯海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受贿的2500元予以追缴。

2012年至2014年,鹤壁集镇中杨邑村村委委员、会计田爱云在给群众办理低保过程中,以收取手续费的名义收取部分低保户30至100元不等费用,共收取17050元。对收取资金坐收坐支,直接用于该村清理垃圾、刷墙、办理低保手续费用等支出。2015年10月,鹤山区鹤壁集镇纪委给予田爱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鲁山县:一副科级干部收受非亲属礼金受到处分

据鲁山县纪委消息:9月30日,鲁山县土门办事处副主任张京在操办其子婚事过程中,收受非亲属礼金900元。10月22日,鲁山县纪委给予张京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非亲属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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