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食品小经营店今日起有新管理办法 登记实行一地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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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谭勇 通讯员 常存涛
为规范食品小经营店登记和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3月1日起,《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据了解,小经营店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食品销售、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小经营店登记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需取得一个小经营店登记证。
申请小经营店登记证应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安全承诺书等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可以当场登记,7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拿到小经营店登记证。小经营店登记证有效期为3年,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法》还规定,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在其生产加工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的,不需要取得小经营店登记证;小经营店经营者在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不需要取得小经营店登记证(当事人申请变更的除外)。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原《河南省农村小餐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