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河南 综合

父母吵架将俩孩子扔下楼 新乡警方回应来了

原标题:父母吵架将俩孩子从十楼扔下!?是什么样的心理,造如此恶毒的谣言?!

昨天上午十点左右

新乡获嘉县欧洲小镇小区

两名男童意外坠楼

医护人员赶到时

两名男童均已无生命迹象

这样的意外 太过残酷

当人们为孩子的意外坠楼感到痛惜

为当事家庭揪心同情时

有人却在网上散布这样的消息

悲剧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呢?

昨天下午

都市报道记者采访到了一位现场目击者:

“大的孩子在窗户边玩着,

她(母亲)去拉大孩子的情况下,

后面背着小孩子,

两个孩子一块儿掉下去了”

意外丧子

家人本就非常崩溃

谣言

可能是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昨晚8点20分

获嘉警方发布警情通报

散布谣言

你将负这些责任

↓↓↓

[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都市报道

记者:关新耀 梁娇娇

分享文章到:

相关新闻

//微信分享

推荐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