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学院关于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全体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精神,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将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1.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2.退费时间:2020届毕业生离校前结算(期间返校毕业生一律不再收取住宿费);非毕业生于本学期末结算。
特此通知,请各位同学积极配合。
郑州商学院
2020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