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河南 社会

@郑州车辆受损报废车主:购置新车补贴延至12月31日

综合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来源:郑州日报

原标题:《@郑州车辆受损报废车主:购置新车补贴延至12月31日》

记者从郑州市商务局了解到,郑州车辆受损报废车主购置新车补贴政策延长至12月31日,补贴申领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24时。

据了解,在今年7月水灾中受损报废的郑州本地牌照(豫A和豫V)小型个人非营运汽车(含新能源),在郑州市具有资格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车辆报废后,车主本人重新购置车辆可以申请补贴。重新购置新能源个人非营运车辆的,参照《郑州市车辆受损报废的车主购置新车补贴办法》(郑财办〔2021〕46号)标准申请购车补贴。

本次政策,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的截止时限,从原2021年9月30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重新购置非新能源个人非营运车辆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后,可按照《郑州市车辆受损报废的车主购置新车补贴办法》补贴标准,根据受损报废车辆行驶年限,申请领取车辆报废差异化补贴。

消费者在政策延长期间(2021年10月1日——12月31日)取得车辆报废“双证”的,重新购置新车并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上牌时,不再免收机动车号牌费、行驶证和登记证工本费。消费者取得车辆报废“双证”,并完成新车购置和上牌后,可于2021年11月30日起,通过“郑好办APP”进行资格审核及补贴领取。(咨询电话:0371-67180259)

郑报全媒体记者 曹婷

分享文章到:

相关新闻

//微信分享

推荐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