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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株最高罚款100万!郑州出台新规保护古树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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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州日报

原标题:《每株最高罚款100万!郑州出台新规保护古树名木,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棵古树,就是自然和生态的最好见证,一株名木,就是文化和历史的生动记载。保护好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就是保护了一座优良林木种源基因库,保护了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今天上午,记者从郑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擅自砍伐古树致其死亡的,将处以每株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全市现存100年以上古树3962株

据全市2018年普查情况,全市现存100年以上古树3962株,其中245株生长在城市建成区内。另外还有古树群26处共41422株,主要是新郑和庄镇枣树群、孟庄镇枣树群,登封少林寺、法王寺、会善寺古树群等。

全市现有名木93株,主要分布在人民公园、紫荆山公园、碧沙岗公园、西流湖公园、郑州黄河文化公园内,树种为东京樱花、雪松、侧柏等。

全市50年以上不满100年的古树后备资源相对较多,其中建成区共有9625株;建成区以外区域数量庞大,经初步统计约有几十万株。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我市先后6次对全市古树名木进行普查认定,建立了古树名木档案,并实行了挂牌保护。

目前,全市有明确管理单位的古树名木,有专门的管养经费,日常养护基本到位,设施也较齐备,保护和生长状况较好;无管理单位和个人养护的古树,大多属自然生长,状态正常。

尽管如此,在保护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多头管理。原有管理权限的林业、农业、园林等部门的管理区域相互交叉、不断变化,基层单位或普通市民群众遇到相关问题时,不清楚该找谁解决,往往因问题处理不及时产生不良后果。

二是惩处力度不够。《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仅对古树名木保护作了顶层设计,对于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大、震慑力度不强。

三是古树后备资源的有效保护。城市建设和发展进程中,由于建设工程施工,许多古树后备资源面临迁移等诸多问题,甚至乱砍滥伐,造成城市生态、文化等方面永久性的损失。

擅自砍伐古树致其死亡的,将被处以20万至100万罚款

据介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为保护古树名木,2005年9月,郑州市政府颁布《郑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以政府规章形式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作出了规范; 2020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古树名木保护列入立法计划; 今年9月29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条例》,该《条例》明年1月1日起。

《条例》将古树名木所有权人确定为日常养护责任人,与其签订养护协议,载明养护责任和养护措施等情况。

此外,对于移植古树名木,《条例》规定了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申请移植的古树名木属于集体或者个人所有的,还同时需要提交与古树名木所有权人签订的补偿协议,切实保障所有权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那么,古树名木是的如何判定的呢?

据 《条例》规定,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树种珍贵、国内外稀有,以及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与科研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后备资源是指树龄在50年以上不满100年的树木。根据树龄长短,古树还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古树。

若 违反《条例》相关规定,损害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的行为,将会处以相应罚款。如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将处以每株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为我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提供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法律依据,将我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工作引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下一步,市人大、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会密切配合,抓紧制定出台配套制度,合力推进《条例》落地生效,重视和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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