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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8条导游违法行为查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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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一批违法从事导游活动以及导游违法执业案例。

案例1。导游马某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案

2025年5月,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处理投诉线索中,发现导游马某接受河南某旅行社委派,为“四钻河南”旅游团作随团导游,马某在旅游大巴车上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给予马某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河南某旅行社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2。导游孙某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案

2025年4月,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处理举报线索中,发现导游孙某接受南阳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为“花开洛阳2日游市内”团队提供导游服务,孙某在旅游大巴上向旅游者兜售土特产等物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委派该导游人员的南阳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3。导游张某在执业过程中擅自拒绝履行旅游合同案

2025年4月,修武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处理投诉线索中,发现导游张某接受河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为辽宁抚顺来河南8日旅游团队作随团导游,张某在带团过程中与游客产生纠纷,擅自中止导游活动,拒绝履行旅游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修武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给予当事人暂扣导游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导游高某执业过程中欺骗旅游者消费案

2025年5月,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处理举报线索中,发现导游高某接受河南某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委托,为“沿海时光大巴四日游”团队作随团导游,欺骗旅游者消费,获取不正当利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河南某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5:导游窦某在执业过程中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案

2025年3月,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处理举报线索中,发现导游窦某接受焦作某旅行社委派,为四川某旅行社组织的“河南双动9日”旅游团作随团导游,窦某在带团过程中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给予当事人暂扣导游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6。导游刘某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案

2025年1月,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处理洛阳市博物馆移交的线索中,发现导游刘某未接受旅行社委托,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给予刘某没收违法所得、暂扣导游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7。导游梁某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案

2024年5月,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龙门石窟景区检查中,发现导游梁某未接受旅行社委托,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给予梁某没收违法所得、暂扣导游证、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8。导游王某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案

2025年4月,修武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云台山景区检查中,发现导游王某未接受旅行社委托,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修武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给予王某没收违法所得、暂扣导游证、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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