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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河南一地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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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严查!河南一地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8月1日起,鹿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车辆类型

1。摩托车:各类燃油驱动或电力驱动的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2。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

二、整治违法行为类型

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非法改装、乱停乱放、追逐竞驶、飙车炸街等扰民且危险的行为。

三、重点整治路段

紫气大道法院路口至闫沟河路口路段。

除以上重点整治路段外,将在城区渐进扩展整治范围。

三、处罚方式

对查获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大队将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对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不文明或违法驾乘行为进行登记,并对违法人员和相关违法行为通过县电视台、“河南省鹿邑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配合整治行动。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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