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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征兵体检标准放宽 学历高者优先

摘要: 一年一度征兵工作又拉开帷幕。为方便广大适龄青年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规定,7月21日,记者邀请省征兵办公室主任、省军区副参谋长王昌龄对今年夏秋季征兵政策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本报记者  温小娟

本报通讯员 戴丹华

一年一度征兵工作又拉开帷幕。为方便广大适龄青年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规定,7月21日,记者邀请省征兵办公室主任、省军区副参谋长王昌龄对今年夏秋季征兵政策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部分体检标准放宽

今年征兵政策放宽了部分体检标准。根据国防部征兵办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调整后的征兵体检标准为:男性身高由不低于162cm调整为160cm以上,女性身高由不低于160cm调整为158cm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此外,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5。针对近年来不少青少年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情况,新的征兵体检标准和办法特别要求,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同时,对年龄、文身等进行适当放宽。

以高学历青年为主

男兵征集的主体对象以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郑州市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其他省辖市初中毕业生征集比例严格控制在3%以内,且年龄不超过20周岁。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征集。

高学历青年优惠政策多

高学历青年除了入伍时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外,服役期间和退伍后享有“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代偿与减免、考学升学优惠、就业安置扶持”等相关优惠政策。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全省统一考录公务员时,专武干部招录职位主要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拿出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此外,义务兵服兵役期间,当地政府每年发给家庭优待金。在部队立功受奖或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地政府还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郑州市今年出台政策,优待金发放标准由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提高至1.8倍。

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退役金9000元,各项补贴5000元左右。回到地方的,再发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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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征兵工作全面展开

本报讯(记者温小娟)7月21日,记者从省征兵办获悉,我省今年征兵工作已进入集中宣传发动阶段。8月5日前,接受青年应征报名,确定预征对象。

按照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安排,8月5日前为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阶段;8月1日开始组织征集,9月1日批准入伍,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

省征兵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根据全军统一部署安排,省军区、军分区和人武部系统将组织开展廉洁征兵专项整治活动,征兵全过程、各环节阳光透明。再次提醒广大适龄青年,参加兵役登记(含兵役登记证)、应征报名、体检政审、领取被装、办理相关手续等所有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征青年及家长可进行举报。省征兵办咨询电话:0371-81672973;省征兵办监督举报电话:0371-81672966;省军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71-81670250;济南军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31-51687012、51685862;解放军总政治部纪检部监督举报电话:010-6673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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