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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通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各区负责人递交军令状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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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昨日上午,我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大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懿要求全市上下要提高认识,坚定目标,突出重点,背水一战,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昨日上午,我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大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懿要求全市上下要提高认识,坚定目标,突出重点,背水一战,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胡荃、白红战、王璋、高建慧、郭锝昌、孙金献、王跃华、张建慧、张延明、王德山等在郑的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金献主持。

会上,副市长张俊峰通报了我市上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运委、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各县(市)区负责同志向市委市政府递交承诺书。新密市、惠济区、经开区、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运委、市城管局、石佛办事处、中国电建路桥工程公司、东区热电厂等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郑州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王继兵 刘俊礼

“控、治、减、改、管”

上下功夫

市委副书记、市委秘书长胡荃作动员讲话。他指出,全市上下要以舍我其谁、时不我待的精神、劲头和气概,争分夺秒、拼尽全力,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确保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一要正确认识我市大气污染问题的严峻形势,分析大气污染源的构成原因,正视我们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二要突出整治重点,在“控、治、减、改、管”上下功夫,做到五个到位:“控”就是扬尘污染要控制到位,管住施工工地、抓好道路保洁、严查垃圾清运、加快造林绿化;“治”就是燃煤污染要治理到位,要拆锅炉、禁新批、减排放、加快改造;“减”就是机动车污染要减排到位,要淘汰黄标车、设立禁行区、实施油改气、监测成品油;“改”就是工业企业污染要整改到位,要明确整改内容、确保排放达标、依法关闭取缔、落实驻场监察;“管”就是重点区域要管理到位,要控油烟、禁焚烧、清垃圾、建示范。三要完善保障措施,发扬善打硬仗、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我市大气质量尽快实现明显好转。

重点治理扬尘、燃煤和机动车污染

马懿在讲话中指出,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他指出,郑州正处于“爬坡过坎、奠定基础”关键时期,加快转型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大棚户区改造、改善民生等任务艰巨。处理好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市上下要痛下决心、形成合力、齐心协力,在保证加快发展的同时,集全市之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马懿强调,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目标就是要坚决遏制大气污染继续恶化趋势,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比2014年好转,通过不懈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围绕目标实现,要突出扬尘治理、燃煤治理和机动车污染治理三个方面的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努力实现控制源头、动态监管、统筹治理。要坚持建管并举,统筹做好园林绿化、植树造林、生态水系建设等工作,实现整体环境质量的综合改善。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马懿强调,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空气质量的违法行为;要发挥好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治理、积极开展监督;要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坚定不移打好这场硬仗,为郑州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014年,我市市区优良天数达到163天,比2013年增加36天,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均实现下降。但是进入今年以来,全市空气质量陡然下滑,一季度空气优良天数仅有10天,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倒数第四,引起了群众担忧和媒体关注。

对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指数居高不下的现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扬尘、机动车尾气、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为重点,迅速动员开展了集中整治活动。

郑州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侯爱敏 王军方

工业企业治污

16家水泥厂停产治理

燃煤电厂脱硝治理。省政府要求10月底全部完成,目前郑东新区电厂1台燃煤发电机组已完成,新力电力3台燃煤发电机组正在进行,其他燃煤机组已实现达标排放。

水泥行业治理。国家要求6月底全部完成,目前我市25家企业已完成提标治理9家,尚有16家处于停产治理中,其中新密市9家,登封市6家,上街区1家。

燃煤锅炉提标治理。对我市允许保留的37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国家要求9月底前全部完成。目前已完成10台,长期停产1台,剩余26台正在实施。

市区燃煤锅炉拆改。按照市政府明确拆除10台以上的目标要求,今年列入拆改任务共15台,目前已完成3台,正在实施的12台中,金水区6台,郑东新区3台,中原区1台,惠济区1台,航空港实验区1台。

碳素、耐材、建材等行业治理。全市19家碳素企业已完成治理12家,荥阳市尚有7家正在实施;297家耐材企业已完成治理42家,停产215家、新密市40家正在治理;2家硫酸企业均在荥阳市,1家正在治理,1家长期停产。此外,对不符合要求的35家石子场、68家石砂场、7家白灰窑场,也进行了停产治理。

 扬尘治理

投7.7亿元实施工地绿化

工地扬尘。全市共有建筑工地2159项,其中房建工地1197项,市政工程442项,拆迁工地203项,待建工地317项。目前,已累计投入7.7亿元,完成工地绿化2404万平方米,防尘网覆盖8612万平方米,硬化547万平方米;改建停车场90个,面积58.5万平方米,增加停车位2.1万个。根据督察验收情况,目前全市建筑工地治理达标率为69%。其中经开区为73%,高新区为70%,航空港区为67%,郑东新区为63%,二七区为80%,中原区为78%,金水区为73%,管城区为71%,惠济区为69%。

道路扬尘治理。加强洒水和机械化清扫频次,整改道路66条,有偿清运道路积存垃圾7415车,实施财政扣款3907万元;加大设施投入,首批190辆道路吸尘车辆将陆续投用,城区四环实现机械化清扫保洁;对全市3409台渣土清运车辆严格管理,下发整改通知760次并整改到位。

建筑垃圾清运。市区积存建筑垃圾共有4251.8万方,需清运3609.3万方,已完成清运2482.6万方,完成率68.78%。其中,四个开发区已清运1064.6万方,完成56.71%,完成率从高到低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市内五区已清运1417.9万方,完成82.97%,完成率从高到低为二七区、惠济区、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区。上半年,各县(市)区扬尘治理综合评定由高到低排名,市内五区为:二七区、中原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四个开发区为:郑东新区、高新区、航空港区、经开区,五县(市)和上街区为: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上街区(和中牟并列第三)、登封市、新密市。

黄标车治理

淘汰近3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和油气回收。截至目前,全市已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8400辆,占省定目标52010辆的54.6%;全市11座储油库完成油气回收4座,678个加油站完成597个,615辆油罐车已全部完成。

露天烧烤

和餐饮油烟治理

取缔206处露天烧烤摊

对全市占道露天烧烤摊和未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未安装油净化装置餐饮场所全面排查、建立台账;4月1日起对多次劝导拒不整改、严重扰民的露天烧烤实行顶格处罚。截至目前,共取缔露天烧烤摊206处,加装油烟净化装置烧烤摊1463处,没收销毁烧烤炉具1207个,建成区内露天烧烤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97.5%以上。

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治理806个污染源

市区重点区域周边共排查出各类污染源1130个,已治理完成806个,完成率71%。其中,工地63个,完成治理60个,完成率95%;道路108段,措施落实到位99段,完成率92%;饭店822家,完成治理570家,完成率69%;露天餐饮及烧烤场所94处,完成治理44处,完成率47%;7个加油站油气回收全部完成;14处露天喷漆场所完成11处;6家废气企业完成治理5家。

环境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关停取缔52家企业项目

环保、城管、建委、交委、交警5支执法队伍,采取日常执法和夜间巡查相结合、24小时驻厂监管等措施,查处电厂、水泥、混凝土搅拌站、耐材等行业环境违法行为515起,立案362件,处罚1467.9万元,移交公安机关19起,追究刑事责任4人,拘留7人,关停取缔企业项目52家;巡检各类建筑工地1439处,下发整改通知单1244份,对各级政府下发督办通知123份,发现各类扬尘违法问题6737条,已督促整改解决5986条;检测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61.16万个,检验达标率84.5%,下达闯禁行黄标车处罚告知1.77万台次。

尽管几个月来市委、市政府投入了大量精力、做了大量工作,但当前郑州空气质量形势仍不容乐观,数据显示扬尘、燃煤和尾气成为郑州大气污染的3大主要来源,而另外还有5个因素也拖了郑州大气治理的后腿。 郑州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侯爱敏 王军方

数据为证

想要“郑州蓝”

先要对付三大污染源

数据显示,当前扬尘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全市共有建筑工地2159项,其中房建工地1197项,市政工程442项,拆迁工地203项,待建工地317项。经过近3个月的突击治理,我市工地扬尘治理有很大的改观,但仍有31%的工地不达标,总数达到600多个,同时治理标准依然偏低。

第二为燃煤。按照市政府明确拆除10台以上的目标要求,今年列入拆改任务共15台,目前已完成3台。

第三为尾气。至4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292万辆,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92辆,其中市区150万辆,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485辆,保有量和密度在中部六省省会城市中最大,而且仍在快速增长。

老旧车辆污染严重。我市黄标车总数为12.1万辆,而一辆黄标车排放的污染物是国四达标车辆的28倍,12.1万辆黄标车,相当于又为城市增加了338.8万辆机动车。同时,三轮、低速载货和农用车在市区行驶现象普遍,车况更差、污染更大。

深度剖析

空气质量没改善,谁在拖后腿?

为什么我们做了许多工作后,大气质量仍没有明显改善?昨日会上,副市长张俊峰分析了以下几条原因:

客观上我市处于中原腹地,受地理和气候、气象条件影响,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因素。

 1 责任和压力没有真正传递到基层和企业

一些领导对大气污染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重视起来,主要精力还没有集中起来,还没有将责任和压力真正传递到基层。如拆迁时不湿法作业,工地出入口不冲洗,车辆带泥上路,道路扬尘、企业偷排、“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强排现象还比较普遍等。另外,覆盖全市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作用发挥不够,尚未有效实施定量考核;工作督导问责中经济处罚手段多,运用行政的、组织的、法律的手段少;对基层单位处罚的多,对企业处罚的少。

2 扬尘污染治理达标率低,施工作业管理还处在原始阶段

工地扬尘方面,按照6个100%的要求,工地的覆盖和硬化措施不到位;湿法作业不到位,突出表现在拆迁工地、市政线性工程未配备湿法作业设备,即使有设备也没有完全按要求操作;出入口车辆冲洗存在问题,拆迁工地、线性工程基本没有配建高压冲洗设备,房建工地虽然配建冲洗设备但是没有规范使用;大部分省管项目控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工地及出入口大部分未安装空气监测、视频监控设备,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道路扬尘方面,主要表现在路面积尘较多,经过车辆反复碾轧,带来大量的扬尘,简单的洒水降尘方式已无法解决。

 3 能源消耗结构不尽合理,燃煤排放居高不下

全市能源消耗仍以煤炭为主,年消耗约3000万吨,占能源消费的70%以上,高出北京市近1000万吨。尽管全市10家燃煤电厂基本实现达标排放,但是总体排放量依然巨大,远远超出环境容量,燃煤机组超洁净排放工作亟待开展。据广州华润电力机组使用测算,使用超洁净排放后,原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粉尘的排放量可分别削减50%、82.5%、75%以上。

4 机动车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治理力度和措施还不够

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任务艰巨。虽然与省政府下达目标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但与我市提出年底全部淘汰的目标还相差甚远。道路拥堵严重。大量机动车怠速排放,是正常行驶的3倍,加大了污染程度。油品升级滞后。使用国五标准汽柴油将比国四减少排放10%,近期国务院明确,2016年1月起我国东部地区11个省市全境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我省不在提前供应区域。

5 散源污染治理不到位,仍存在较多漏洞

“十五小”“新五小”以及其他小作坊企业仍然存在,特别是在五县市和市区城乡接合部的一些小工厂、小企业,违法排污的问题相当突出;市区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的治理容易反复,油烟净化设施装而不用现象时常发生;焚烧垃圾、秸秆杂草等烧荒现象依然突出。

燃煤污染

今年列入拆改任务共15台,目前完成3台。

扬尘污染

全市共有建筑工地2159项,31%工地不达标,总数达到600多个,同时治理标准依然偏低。

尾气

4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292万辆,保有量和密度在中部六省省会城市中最大。

黄标车总数12.1万辆,相当于又为城市增加了338.8万辆机动车。三轮、低速载货和农用车在市区行驶现象普遍,车况更差、污染更大。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潘冰

明年燃煤锅炉全部拆改

面对当前非常严峻的形势,市环境保护局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坚决做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8月25日前,不折不扣全面完成水泥、碳素、化肥、耐火材料、硫酸等重点行业提标治理。坚决完成10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2016年全部完成。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2017年实现市区禁燃区100%全覆盖。

加强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合作,聘请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权威专家,组成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咨询组,科学指导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国内权威机构合作,针对突出的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等问题,制定专项治理方案。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赵新民

月底市区积存建筑垃圾全清运

市城管局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主要负责道路扬尘治理、建筑垃圾清运管理、露天烧烤和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整治。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改进道路清扫方式,加强道路吸尘和机械化保洁,减少道路扬尘。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开展渣土车整治,严厉查处沿途遗撒、带泥上路等行为;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及建筑垃圾清运,督导各责任单位7月底前完成市区积存建筑垃圾清运任务。健全联合执法体制,依法查处无油烟净化设施的占道露天烧烤和未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服务场所,坚决取缔露天炭烧烤。

惠济区区长黄钫

再投入8500万元治污

惠济区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打赢这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加大投入。在前期投入6000多万元的基础上,再投入8500万元,购置清扫、洒水车辆50台,招聘保洁人员500人,重点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每天不间断清扫吸尘、洒水控尘。

二是突出重点。继续强化源头管理,按照“6个100%”要求加大工地治理力度,确保辖区所有工地全部达标;不间断巡查,坚决取缔露天餐饮点、烧烤点。

三是完善机制。强化考核奖惩,对不予配合的企业和项目单位,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

新密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红伟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治理目标考核

新密将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重点治理、从严治理,突出道路扬尘等重点,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督导,严格奖惩,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取得真果实效。坚持长短结合,深度谋划,加快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实施清洁生产,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

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和个人,该处罚的顶格处罚、该取缔的依法取缔、该移交司法的坚决移交,形成警示效应,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的持续稳定好转。

中国水电路桥集团陇海路快速通道工程第十二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李曙光

努力做到“黄土不露天,施工不扬尘”

中国水电路桥各项目部将在施工现场严格实施以下措施:

一是围挡屏障,实施封闭施工和门岗制度;二是施工现场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设专人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浮土的及时清理;三是车轮清洗(门岗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场车辆的槽帮和车轮进行清洗);四是对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进行硬化处理,土方集中堆放,对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进行覆盖、固化及绿化;五是场内渣土的封闭运输和覆盖遮盖,渣土装载不超过车辆槽帮上沿,土方车运输车辆驶出现场需将土方拍实。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陈新

月底前落实“6个100%”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落实扬尘分包责任制,明确各县(市、区)、乡(镇、办)工作职责,把压力传入社区、村委会,力争7月31日前落实好“6个100%”标准。

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充实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力量,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无盲区。把扬尘防治纳入建筑市场信用考核体系,实行动态管理、集中考核,考核结果与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工程招投标、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场清出相挂钩,将扬尘防治纳入工程监理,强化监理单位作用。对各类扬尘问题,责令责任主体限时整改、及时反馈;对拒不整改、敷衍了事或整改无效的,视情节给予责令停工等处罚。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吴耀田

按期淘汰营运黄标车

交通委将紧紧围绕“6个100%”目标,坚决打赢公路扬尘治理、施工工地扬尘治理、营运黄标车淘汰这场攻坚战。

首先是严格对照扬尘污染治理、营运黄标车淘汰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把各项综合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其次是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措施,抓住重点,突破关键,扎实推进。

再次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强化督导,按照项目空间区域位置,成立五个督导小组实施包干督导检查,并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追责,始终保持扬尘污染治理的高压态势。

 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崔绍营

将污染超标企业一律拒之门外

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开区将重点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锁定源头,迅速行动。对正在制污排污的企业和污染源,该断电的立即断电,该停水的立即停水,该拆除的立即拆除,该整改的立即整改,严格追责,绝不手软。

二是高端定位,标本兼治。建立环境违法和污染超标企业黑名单制度。

三是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大气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经开区将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员上阵。建立群众参与、互动的长效机制,共同倡导和形成生态、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

郑东新区热电公司总经理刘萍

投1.5亿元进行环保改造

郑东热电公司担负着市区东部夏季供电高峰和冬季1400万平方米的集中供暖保障任务。公司一直把“做好环保工作是维护企业生命线”的思想贯穿到公司生产管理每个环节,努力做到生产运营与环保设施同步运行达标排放。近两年公司高度重视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共计筹措环保资金1.5亿元进行环保改造,实施除尘和脱硝提标改造项目,使得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最新排放标准。

下一步,公司将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加强环保设施日常检查工作,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高新区石佛办事处主任张艳茹

保证露天烧烤一处不留

今年上半年, 高新区石佛办事处在短时间内完成全辖区村庄拆迁的同时,全力以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截至目前,办事处共购买防尘网两万余卷,覆盖面积336.9万平方米,清运拆迁垃圾70余万立方米,沿途设置围挡15万余平方米。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拆除后的拆迁现场防尘网覆盖有死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石佛办事处承诺做到以下四点:一是积极协调倾倒点,加快垃圾清运;二是对裸露区域全面绿化、硬化,或覆盖防尘网;三是坚持24小时常态化巡查;四是加大打击力度,严格治理露天烧烤,确保一处不留。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去年6月27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去年12月4日批准,今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条例》对工地、燃煤锅炉、黄标车、露天烧烤等方面的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了规定,并制定了严格的罚则。

郑州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王军方 冉小平

●条例

工地内未施工区域要降尘

施工现场应采取下列等措施:

(一)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举报电话等信息;

(二)按照规定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三)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工地内暂未施工的区域应当覆盖、硬化或者绿化;

(四)土石方、拆除、洗刨工程作业时应当分段作业,采取洒水压尘措施,缩短起尘操作时间;

(五)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六)建筑施工工地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防止泥水溢流;施工车辆经除泥、冲洗后方能驶出工地,不得带泥上路行驶;进出口周边100米以内的道路应当保持清洁,不得存留泥土和建筑垃圾等。

处罚 违反规定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

●条例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处罚 违反规定的,未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

 ●条例

机动车排放黑烟罚200元

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定期检验合格的,由市、县(市)、上街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检验合格标志应当张贴于机动车前窗右上角;未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发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可以采取限制行驶的管理措施。

处罚 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进入限制行驶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0元罚款。

●条例

人口集中地不得开设粉尘污染场所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开设产生恶臭、粉尘污染的修理、加工等场所,不得贮存、加工、制造或者使用产生恶臭气体的物质。在其他区域向大气排放恶臭等刺激性气体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影响周围居民。

处罚 违反规定的,由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

拒不执行决定最高罚款50万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公众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减少或者停止幼儿园和学校户外体育课等应急措施。

处罚 违反规定,拒不执行市人民政府责令停产、限产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封排污设施,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施工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停止露天烧烤应对措施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机动车停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应对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条例

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等

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废油、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料,确需焚烧处理的,应当采用专用焚烧装置;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未密闭或者未使用烟气处理装置加热沥青。

处罚 违反规定的,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行政区域,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在未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行政区域,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处罚权。

●条例

违法烧烤罚2000元至2万元

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食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特定场地除外。在划定的特定场地内露天烧烤食品,应当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

处罚 违反规定的,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行政区域,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烧烤工具,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在未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行政区域,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处罚权。

●条例

餐饮场所不改正最高罚5万

餐饮服务场所应当采取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等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专用油烟排放通道的排放口应当高于相邻建筑物高度或者接入其公用烟道。

处罚 违反规定的,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行政区域,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未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行政区域,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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