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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加快推进“飞线”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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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洛阳发布

原标题:《洛阳:加快推进“飞线”治理》

近日,洛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飞线”治理的决定》(简称《决定》),为加快推进“飞线”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近日,记者邀请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对《决定》进行解读。

为什么要治理“飞线”

“飞线”是指在城市区上空架设的电力线、通信线、有线电视线等各类线缆的总称。曾经这些架空线缆是城市现代化的象征,但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发展,错综复杂的架空线缆,宛如一张悬挂在空中的蜘蛛网,不仅影响城市“颜值”,甚至容易导致各类安全隐患,已成为文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

“‘飞线’治理是城市提质之需,事关安全、关乎民生。”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市区各类“飞线”展开集中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统筹协调力度不强、共治机制薄弱、企业主责不明确、常态长效治理不够等问题。

“出台《决定》就是要以法治方式破解‘飞线’治理中出现的矛盾问题,提升治理实效。”该负责人表示,《决定》共12条,明确了“飞线”治理原则、治理要求、治理责任、治理标准及责任追究、监督检查等内容,推动“飞线”治理驶上法治化轨道。

谁来负责治理“飞线”

“飞线”治理涉及多个部门及相关企业,厘清责任是关键。对此,《决定》明确,“飞线”治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企业主责、源头治理、治旧控新”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权属、谁规范”的要求,由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飞线”治理负总责,城市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做好配合。

同时,《决定》还明确,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治理实施方案,统筹推动,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责任,协调涉及市直部门、央企、省属企业的“飞线”治理,受理、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对不规范设置线缆影响市容环境的有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处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安机关等负责分管领域的问题治理。移动、联通、电信、铁塔、有线以及供电、公交等企业对运营范围内的“飞线”治理承担直接责任。(来源:洛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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