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河南出台15条房地产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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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大河网讯(记者 赵檬)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9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统筹推进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出15条具体举措,精准调控房地产市场,满足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土地供应“踩刹车”:库存超18个月暂停卖地
走进河南任何一个地市,都能感受到房地产市场正在经历的深刻变化。官方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全省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8.5%,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2%;但与此同时,二手房成交面积同比增长16.7%……房子依然有人买,只是市场逻辑变了。
面对这一新形势,《若干措施》首先在土地供应端亮出“硬招”。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超过18个月的县(市、区),暂停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去化周期在12至18个月之间的,新增供地面积不得超出当年盘活的存量住宅用地面积,确保库存不再增加。这相当于给土地供应装上了“水龙头”,库存消化不完,就暂停供地,倒逼各地盘活存量、消化积压。
与此同时,文件中强调“以需定供”,依据人口变化和住房需求科学编制“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实现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让供应与真实需求精准对接。
购房门槛再降低:首套房认定更宽松,公积金覆盖面扩大
对于普通购房者而言,这次新政带来不少实实在在的利好。
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大幅放宽。只要在拟购住房所在的县(市、区)范围内没有住房,就可以享受首套房待遇;多子女家庭再次购房的,套数认定时还可核减一套。这就意味着,更多家庭能够享受到首套房较低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
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也在扩大。灵活就业人员被纳入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缴存人提取公积金不仅可以用于购房,还能用于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更新电梯等自住住房配套消费。
各地还可因地制宜实施购房补贴和贷款贴息,线上线下开展“房地产+”主题促销活动,让购房者得到更多实惠。
盘活存量打出“组合拳”:收购商品房作保障房,推动以旧换新
存量房时代,如何盘活大量已建未售的房源是稳定市场的关键一环。
《若干措施》明确,统筹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工具,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和宿舍。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房屋安置的,也鼓励直接收购存量商品房,而不是新建安置房。
二手房市场同样迎来政策红利。《若干措施》鼓励国有企业和房地产企业收购个人二手住房,推动“收旧换新”;同时引导房产经纪机构与房企、购房群众签订三方协议,促成“卖旧买新”。个人存量住房“带押过户”全面推行,跨银行交易流程得以完善,换房成本进一步降低。
从“有没有”到“好不好”:好地块、好房子、好服务齐上阵
房地产市场的底层逻辑正在切换,大家不再只满足于“有房住”,而是要“住得好”。
在土地端,推动供应区位好、配套齐全的“好地块”,合理确定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为高品质住宅创造条件。在建设端,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住宅品质提升标准,省市联动推出一批面积适中、贴合需求、中等收入家庭可承受的“好房子”示范项目。
存量老旧住房同样迎来品质提升的机会。《若干措施》鼓励各地开展老旧住房原拆原建、自主更新,引导居民通过共商共建共享实现住区焕新,让老房子也能焕发新生。
物业服务也将迎来升级。河南将推广“物业我来说”App小程序,畅通业主投诉建议渠道,并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社区家政等领域延伸,让物业真正走进家庭、服务生活。
防风险稳预期:预售门槛提高,鼓励现房销售
“鼓励实行现房销售,进一步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在市场风险防控方面,《若干措施》释放出明确信号。对分批预售但去化率较低的项目,主管部门将严格控制后续预售许可审批节奏。这与当前国家改革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方向高度一致,过去“预售为主、快速周转”的模式已难以适应当前市场,让购房者“所见即所得”正在成为新趋势。
同时,预售资金监管持续强化,确保专户缴存、专款专用,严禁抽逃挪用,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房地产“白名单”融资机制常态化运行,保障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商业地产项目还可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拓宽融资渠道。
新模式探路:项目公司制、主办银行制、现房销售制三箭齐发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着眼长远,引导房企探索项目公司制、主办银行制和现房销售制,规范项目公司与总部的关系,强化项目资金闭环管理。这三项制度共同指向一个目标,那就是让房地产项目更加独立、透明、安全,推动实现“所见即所得”,有序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若干措施》同时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和预警研判,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优化政策举措,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共同推动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