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好了有补偿!河南各地生态补偿金公布
大河网
关注大河网讯 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各省辖市(示范区)2025年9—10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2025年9月,各省辖市(示范区)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4459万元,得补3492万元;10月,各省辖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2258.5万元,得补1631万元。
2025年9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
10个省辖市(示范区)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新乡989万元,鹤壁930万元,濮阳869.5万元,安阳825万元,开封338.5万元,郑州173万元,焦作155.5万元,商丘78万元,周口61万元,济源39.5万元。
8个省辖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南阳1112.5万元,平顶山694.5万元,信阳557万元,漯河380.5万元,驻马店370.5万元,许昌220.5万元,洛阳136.5万元,三门峡20万元。
2025年10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
8个省辖市(示范区)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鹤壁640.5万元,焦作609万元,济源415.5万元,新乡266.5万元,驻马店112万元,安阳98.5万元,洛阳79.5万元,濮阳37万元。
10个省辖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南阳334万元,信阳276万元,商丘246万元,许昌207万元,郑州155万元,开封109.5万元,平顶山98万元,周口98万元,三门峡75.5万元,漯河32万元。
河南生态补偿有标尺:优良天数关联补偿金支偿得补
生态补偿制度是以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增强和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发展为目的,以从事对生态环境产生或可能产生影响的生产、经营、开发、利用者为对象,以生态环境整治及恢复为主要内容,以经济调节为手段,以法律为保障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
早在2017年,河南就开始施行地方生态补偿制度。2017年6月,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根据上述暂行办法,当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相对于考核基数每降低1天,扣收资金5万元;每增加1天,补偿资金5万元。(秦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