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河南 综合

濮阳商丘平顶山等地查处了一批违纪者

摘要: 全国两会刚刚闭幕,两位副省级官员就“落马”了,传达了正风肃纪永不止步的信号!可是,在我省,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直接损害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

全国两会刚刚闭幕,两位副省级官员就“落马”了,传达了正风肃纪永不止步的信号!可是,在我省,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直接损害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

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惩腐败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查处违纪问题。

这不,濮阳、商丘、平顶山等地查处了一批违纪者并通报曝光,来看看都是谁被“点名”了!

濮阳市华龙区政府党组成员王向东接受组织调查

据濮阳市纪委消息:濮阳市华龙区政府党组成员王向东(副县级)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濮阳:通报11起违纪典型案例

近日,濮阳市纪委通报了1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濮阳县柳屯镇敬老院院长杨美钦套取五保户供养资金问题

2014年至2015年第三季度,柳屯镇敬老院违反财经纪律,虚报集中供养人员人数,套取五保户供养资金15425元,用于养老院日常开支,杨美钦负主要领导责任。

2015年12月,濮阳县纪委给予杨美钦党内警告处分。

  清丰县马村乡齐吕楼村村委会主任齐中民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

齐中民母亲于2012年因病申请低保,2014年11月份去世。齐中民作为村主任和一名党员干部,未及时申请停止其母亲低保发放,致使继续领取半年低保金,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2016年2月,清丰县马村乡党委给予齐中民党内警告处分。

南乐县国家税务局元村税务分局局长王同修贪污问题

2010年5月至12月,王同修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开具虚假发票,陆续截留税款15万元,其中,王同修将5.17万元据为己有,其行为严重违纪违法。案发前王同修等人将截留税款补缴。2014年12月,审判机关以贪污罪判处王同修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5年10月,南乐县纪委给予王同修开除党籍处分。

范县濮城镇王路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路明轩挪用占地赔偿款、青苗费问题

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路明轩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占地赔偿款、青苗费共计62.8134万元。

2015年3月,审判机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路明轩有期徒刑十一年;2015年10月,范县纪委给予路明轩开除党籍处分。

台前县打渔陈镇梁集村村委会主任梁尔真骗取低保金问题

2009年5月,梁尔真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妻名义违规申请办理农村低保,2009年5月至2014年6月领取低保金18912元。2014年6月,梁尔真以其妻名义再次申请办理农村低保,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领取低保金1800元,共20712元,其行为严重违纪违规。

2015年7月,台前县纪委给予梁尔真开除党籍处分,建议按照有关程序罢免梁尔真村委会主任职务,其涉嫌严重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华龙区岳村镇西寨村村委会主任朱俊甫、村委委员会计朱庆伟贪污土地赔偿款问题

2012年,某企业支付给西寨村村集体土地赔偿款26万元,其中23万元被朱俊甫、朱庆伟私分,各分得11.5万元,二人行为严重违纪违规。

2015年10月,华龙区纪委分别给予朱俊甫、朱庆伟开除党籍处分,建议按照有关程序罢免朱俊甫村委会主任职务、朱庆伟村委委员职务,其涉嫌严重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濮阳县鲁河镇刘坊村党支部书记刘纪坤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5年1月,刘纪坤给本村村民办理农村低保时,收受帝豪烟二条、酸奶一箱价值240元。

2016年1月29日,濮阳县鲁河镇党委给予刘纪坤党内警告处分。

清丰县扶贫办工作人员陈志勇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春,陈志勇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扶贫道路工程第七标段项目负责人宋某宴请,收受礼金2000元及一条烟。

2015年12月25日,清丰县纪委给予陈志勇党内警告处分。

南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艳波违规租用私人车辆问题

南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违规长期租用南乐县委招待所职工陈某某车辆,年租金3.6万元,陈艳波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2016年2月5日,南乐县纪委给予陈艳波党内警告处分。

范县原环保局局长郭瑞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0年至2013年春节期间郭瑞民先后六次共收受企业现金4500元、购物卡6000元及价值500元的酒一箱。2014年2月12日,郭瑞民未向上级领导请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个人接收深圳超越电气有限公司邀请到深圳、海口等地考察,往返飞机票4180元,在该单位报销。

2016年2月2日,范县纪委给予郭瑞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范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给予郭瑞民行政降级处分。

  台前县公路局职工宋来祥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1月23日,宋来祥驾驶单位公务车辆到凤凰商城去买衣服,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6年1月27日,台前县公路局给予宋来祥行政警告处分。

2016年1月28日,台前县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公路局副局长孙刚岳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公路局纪检组长赵峰分别给予诫勉谈话。

商丘:通报4起懒政怠政“四个不为”典型问题

近日,商丘市纪委通报了4起懒政怠政“四个不为”典型问题。分别是:

宁陵县乔楼乡副乡长李传海等3人农村危改工作失职渎职问题

2012年9月,乔楼乡程庄村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村支部书记刘殿荣违反操作程序,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乡村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郑冰疏于审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徐某被确定为补助对象。刘殿荣和郑冰负有直接责任,分管危改工作的副乡长李传海把关不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16年2月,宁陵县乔楼乡纪委给予刘殿荣党内警告处分;3月,宁陵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郑冰党内警告处分,李传海行政警告处分。

  夏邑县孔庄乡人大主席郭华等3人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失职问题

2014年6月,孔庄乡韩楼村支部书记韩猛将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村民聂某某登记为贫困户,乡扶贫办人员龚军未进行调查输入电脑系统,确定为精准扶贫对象。韩猛和龚军负有直接责任;该乡分管扶贫工作的人大主席郭华把关不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16年1月,夏邑县纪委给予韩猛党内警告处分;3月,给予郭华、龚军党内警告处分。

梁园区双八镇副镇长焦畅、乔庄村支部书记崔艳“双违”治理不作为问题

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双八镇乔庄村在森林大道两侧新建房屋23处,其中20处属于“双违”建筑。乔庄村支部书记崔艳因未及时报告、制止,负有直接责任;分管副镇长焦畅工作失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15年10月,梁园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崔艳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村支部书记职务;12月,给予焦畅行政警告处分。

柘城县牛城乡民政所所长陈文强、固堆村支部书记吴建武低保工作不作为问题

牛城乡固堆村支部书记吴建武和乡民政所长陈文强在低保工作中,未对低保户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和复核审查,即确定吴某某等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给国家造成25980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吴建武、陈文强工作失职,负有直接责任。

2015年12月,柘城县纪委分别给予陈文强、吴建武党内警告处分。

周口: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近日,周口市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分别是:

项城市第一实验中学副校长高广峰违规收取礼金问题

项城市第一实验中学副校长高广峰利用职务便利在其岳父去世期间违规收取下属礼金9700元,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2月1日,经研究,给予高广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川汇区中医院司机李新华违规报销问题

川汇区中医院司机李新华违规报销非本单位车辆维修费1581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2016年2月1日,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新华行政记过处分。

  项城市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3年,项城市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违规发放补贴3200元、超支招待费12181.94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2015年12月23日,经研究决定,给予该所所长冯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顶山市卫东区:通报2起违纪案例

近日,平顶山市卫东区纪委通报了2起违纪案例。分别是:

  黄楝树社区副主任马林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问题

经查,2015年9月,马林在办理城市居民低保过程中,弄虚作假,顶替申请人、入户调查人员和评议人员签名,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入户调查,违规为辖区四名居民办理城市低保。其行为已构成失职错误。

2016年1月22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华路小学公款支付餐费及烟酒费等问题

经查,2013年1月,新华路小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次安排学校部分教职工聚餐,并先后公款支付餐费及烟酒费用1870元。对此,该校校长梁新法应负主要责任。

2016年2月26 日,卫东区教体局对梁新法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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